105 年 5 月報稅注意要點

《105年5月報稅注意要點》又快到了要報稅的季節,今年5月報稅與以往年度是否不同,有沒有特別的地方,國稅局有提供那些貼心的服務,以下將介紹5月報稅應該注意的事項。

105年5月報稅注意要點

(已刊登於 理財周刊 818期 會計師談理財_105年5月報稅注意要點 20160429)

又快到了要報稅的季節,今年5月報稅與以往年度是否不同,有沒有特別的地方,國稅局有提供那些貼心的服務,以下將介紹5月報稅應該注意的事項。

今年的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是105年5月1日至105年5月31日,相較去年有調整部分綜合所得稅的免稅額及扣除額(見表一),要特別注意的部分,包括104年的證券交易所得仍應申報(105年度才停徵)、房地合一新制施行、股利稅額扣抵減半、稅額試算服務、符合特定條件的夫妻才可自分開申報,以及新增健保卡網路申報方式。

可利用國稅局稅額試算服務

若有收到到國稅局稅額試算的通知書(見圖一),可以檢視稅額試算與您要申報的資料是否相同,若是相同的話即可以稅額試算的通知書繳納稅款,完成申報。如果沒有收到稅額試算的通知書,代表您的所得有非屬扣繳來源的所得,需自行申報綜合所得稅。

網路申報快又好

習慣申報跑趟國稅局享受志工服務的民眾,避免人擠人的話,可以早點到國稅局報到。綜合所得稅5月底前用網路申報完畢,即屬第一批退稅(當年7月底),若不是使用網路申報,只能等到當年10月底或次年1月底才能退稅。若申報時將本人退稅的銀行帳戶提供給國稅局,更可以免去等待退稅支票,而無法即時收到退稅的苦腦事。網路申報只要使用自然人憑證及讀卡機,即可線上下載全年度所得的資料,透過國稅局的申報軟體,只要確定每個頁面的資料都是正確的,即能上傳完成申報;而且今年還增加了健保卡的申報方式,只要健保卡線上註冊完成,也可以網路申報了。

房地合一新制施行

房地合一新制自105年1月1日起實施,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改為交易時配合代書的房地過戶作業進行,於交易日之次日起30日內填寫「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書」申報,不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申報。惟出售103年1月1日以前取得或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超過2年的房屋,其財產交易所得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辦理結算申報。故,104年度有出售房屋,其交易所得今年仍須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辦理結算申報,只要申報房屋交易所得,免申報免稅的土地所得。提醒大家若有賣房子的話,要記得申報綜合所得稅,避免未申報而漏稅被補稅加罰款。若是預售屋買賣的話,也要依實際買賣紅單的售價減除成本後的利潤,作為財產交易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

要賣股還是要參加除權息

股票族有時後持股需要考慮是否參加除權息,若是不參加則可在除權息基準日前賣股,待除權息後再行伺機買回股票持有,由於財政部推的回饋稅制使股利所附帶的股東可扣抵稅額減半,形成對股票族不利的情況。在公司分配當年度已繳納的股東可扣抵稅額之下,稅額扣抵比率為20.48%,若再加上減半的考量之下,股東可享受的稅額扣抵比率約為10%(20.48%x1/2),換句話說,若是參加除權息的話,個人若是適用綜合所得稅稅率(見表二)為5%以下時,才適合參加除權息,若是適用綜合所得稅稅率為12%以上時則不適合參與除權息,若是進出的股市大戶則需要做相對應的購股事先規畫,以避免參與配股配息之後面臨最高45%的稅率窘境。

符合特定條件的夫妻得各自分開申報

若是已經離婚的夫妻,當然要各自分戶申報納稅,但符合特定條件的夫妻,仍然可以分開申報。若感情不睦尚未離婚的夫妻,符合民法1010條、民法第1089條之1及家庭暴力防治法之情形(見表三),則可以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國稅局申請各自分戶申報納稅,若感情不睦尚未離婚的夫妻未符合上列法律的規定,則依規定必需要合併申報,國稅局也有提供貼心的申報方式,僅需要在申報書上註明並檢附分單納稅申請書,雖然稅務程序上是合併申報,國稅局可以讓夫妻各自分開開立稅單,一人一張稅單也可以避免夫妻不必要的接觸或爭執。

受薪階級的節稅方式

若是薪資為大宗所得的納稅義務人,則可以試著跟兄弟姐妹討論父母扶養親屬由那一位申報,或試著收集相關憑證,以採用列舉扣除額來減少綜合所得稅的應納稅額。列舉扣除額及特別扣除額的差異是,特別扣除額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扣除,列舉扣除額比較像是基本的生活開支,若是收集的列舉扣除額收據比標準扣除額少,則以金額較高的標準扣除額申報,若是收集的列舉扣除額收據比標準扣除額多,則以金額較高的列舉扣除額申報。若沒有依申報期限做結算申報,國稅局只能以標準扣除額幫您核定稅額。

常見的列舉扣除額是保險費、醫療費用、購屋借款利息及房屋租金列舉扣除額。保險費可以跟顧主取得健保繳款證明,若有投保其他保險,可以收集保險費收據作為列舉扣除的憑證。醫療費用可以收集看診的掛號單據憑以申報,購屋借款利息可以向銀行取得利息收據,房屋租金支出以租約及收據為準,若有申報購屋借款利息,自然不能申報房屋租金支出的列舉扣除額了。

表一:104年度免稅額、列舉扣除額及特別扣除額
種類 項次 應注意細節 104年度限制額度
免稅額 70歲以下 每人 85,000
70歲以上 每人(註) 127,500
標準扣除額 單身者 每戶 90,000
夫妻合併申報 每戶 180,000
列舉扣除額 捐贈-政府或勞軍 捐贈收據 無限制
捐贈-團體或協會 捐贈收據 所得總額20%為限
捐贈-擬參選人 政治獻金收據 每參選人限10萬
每年申報限20萬

所得總額20%為限

捐贈-私立學校 直接捐贈私立學校 所得總額50%為限
捐贈-私校基金會 透過私校興學基金

並且不指定用途

核實認定
保險費-健保費 顧主證明 無限制
保險費-其他 收據 24,000
醫藥及生育費 收據 無限制
災害損失 報備證明 無限制
購屋借款利息 借款收據/每戶 300,000
房屋租金支出 收據租約/每年 120,000
特別扣除額 薪資所得 每人 128,000
儲蓄投資 每戶 270,000
身心障礙 每人 128,000
教育學費 每人 25,000
幼兒學前 每人 25,000

(註)70歲以上的免稅額127,000元,限本人、配偶、直係尊親屬才適用。

表二:104年度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表
稅率(A) 課稅級距(B) 累進差額(C) 應稅金額級距(D)
5% 0~520,000        0 0~26,000
12% 520,001~1,170,000 36,400 26,000~104,000
20% 1,170,001~2,350,000 130,000 104,000~340,000
30% 2,350,001~4,400,000 365,000 340,000~515,000
40% 4,400,001~10,000,000 805,000 515,000~3,195,000
45% 10,000,000以上 1,305,000 3,195,000以上

計算公式:課稅級距(B)X稅率(A)-累進差額(C)=應稅金額

表三:夫妻尚未離婚可各自分開申報的法律要件
法源依據 狀態 適用要件 法律效果 證明文件
民法第1010條1項 未離婚未分居 法院宣告改用夫妻分別財產制

一、依法應付家庭生活費用而不付。

二、夫或妻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時。

三、依法應得他方同意所為之財產處分,他方無正當理由拒絕同意時。

四、管理之一方對於共同財產之管理不當,經他方請求改善而不改善時。

五、不當減少其婚後財產,而對他方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有侵害之虞時。

六、有其他重大事由時。

夫妻各自申報 法院裁定書影本
民法第1010條2項 未離婚未分居 夫妻之總財產不足清償總債務或夫妻難於維持共同生活 夫妻各自申報 法院裁定書影本
民法第1010條2項 未離婚已分居 不同居已達六個月以上時 夫妻各自申報 法院裁定書影本
民法第1089條之1 未離婚已分居 不繼續共同生活達六個月以上時,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準用離婚之規定 夫妻各自申報 法院裁定書影本
家庭暴力防治法 未離婚 符合家庭暴力防治法的相關規定 夫妻各自申報 保護令影本
未符合以上規定 未離婚 申報書仍應填寫配偶的姓名及身份證字號,由國稅局合併計算稅額,若需分別開單要另附申請書。 分開申報合併計算分單計稅 申報書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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